近日,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保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济南市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凡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律不予批准新开发建设项目。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田庄介绍,济南市严肃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属建设单位责任的,一律不予批准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予其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许可手续,建议金融机构降低其信用等级或减少授信额度;属建筑企业责任的,记录其不良行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乃至吊销资质证书。(渤海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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