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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对违建开罚,罚款额度为工程造价10%
发布日期:2013-08-26 字号:[ ]

  日前,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立法说明会。该市法制办负责人称,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遏制违建。根据违建的不同阶段和情节轻重,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后,经认定,符合保留条件的,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

  除了拆违费用由违建者承担外,武汉将违建行为与违建者信用记录挂钩,让“种房者”得不偿失。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拆除违建费用由违建者承担;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让违建者无利可图。违建行为将与信用记录挂钩,作为不良信息录入,影响其信贷。部分违建还将影响整栋建筑的交易。草案规定,对存在违建的房屋,由城市综合管理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房屋主管部门,暂停办理该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比如一套别墅,业主私自开挖酒窖或加盖一层,这些部分违建将影响整套别墅的交易、抵押等。

  为将违建消除在萌芽状态,草案明确,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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