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到“十三五”末,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50%以上。按照要求,海南省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实现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所有市县全覆盖。从今年8月1日起,住宅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10月1日起,规划用地面积10公顷及以上的新建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等将按绿色生态小区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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