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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工程勘察事前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14-05-23 字号:[ ]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出《关于启用全省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备案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今年5月1日起,该省签订工程勘察合同的勘察项目,勘察单位应在现场作业前3日登录“全省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勘察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备案。完成“系统”备案后,填写《岩土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事前备案表》,并在审查时与勘察成果文件一并报送审查机构。

  各住建主管部门督促本辖区工程勘察企业做好勘察现场作业前的备案工作。充分利用系统备案信息,切实加强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动态监管。该系统登录主页公布了全省各地工程勘察投诉举报方式。有关单位、建设单位如发现勘察单位弄虚作假、违规行为以及服务等问题,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或系统主页的工程勘察质量回访信箱反映。(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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