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2014年至2017年,每年按15万户的规模,共改造各类棚户区60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58.2万户;完成直接投资1000亿元左右,拉动城镇化率3个百分点左右,使居住在棚户区中的180多万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等社会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的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意见还鼓励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墙体材料革新、光电建筑一体化、高强度钢筋应用、能耗动态监测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要优先向棚户区改造项目倾斜。(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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