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被甘肃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第一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此次甘肃省共有35家单位通过认定。
该认定要求独立法人机构年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元,法人内设机构年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技术交易额年均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市政西北院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此次认证,是对市政西北院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发展方向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制的认可,也提升了市政西北院在区域市场的影响力。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