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实现该省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实施意见》明确,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船舶修造等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加快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高效处置、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到2020年,努力实现江苏省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实施意见》还重点强调,建立信用信息互认共享机制,将经核实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信息纳入人民银行相关信用信息系统、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实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予以公布,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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