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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管理办法 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发布日期:2014-04-10 字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根据办法,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综合应急预案;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并按照影响工程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并按工程事故、影响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同时制订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各自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组织评审。应急预案发布后,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达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

  办法规定,建设主管部门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办法同时规定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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