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复了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
根据批复的规划,确定新疆大型煤炭基地由吐哈、准噶尔、伊犁、库拜四大区组成,主要包括36个矿区。吐哈区以疆煤外运和疆电外送为主,准噶尔区以发展煤电、煤化工示范项目为主,伊犁区以发展煤化工示范项目、煤电为主。其他矿区限制开发规模,主要以满足当地发电、城市供热、工业生产用煤和居民生活用煤为主。近期,基地内煤炭主要供应疆内和甘肃等邻近省(区、市),中长期供应川渝和中部地区。
据了解,去年在新疆发改委的努力下,争取国家批复5个矿区总体规划,建设规模为9040万吨/年,5个大型、特大型煤矿项目获国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区内批准18个中型煤矿项目,可新增煤炭开发规模5445万吨/年。(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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