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通告》中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审批转移至房地产行业协会,“非国有控股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事项调整为民企自主决定招标范围、方式和形式。
《通告》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审批事项转为行业自律,由建委所确认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来负责,即交由房地产行业协会来进行资质管理。此外,“非国有控股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的审批范围进行了调整,除财政性资金或国有控股占主导地位的、集体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之外的一般工程,其招投标的方式、范围、组织形式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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