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3月15日,北京市具有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房已经开始第二批申报;与此同时,2月17日、18日,广东和广西分别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将研究共有产权住房的开发建设、供应方式和产权划分等政策,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
对于目前试点地区的实施情况,“深圳的安居房和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都比较受认可”。据知情人士推测,在中央大力主张推广共有产权住房的前提下,预计未来珠三角等沿海城市,或许会是下一批推出共有产权房的地区,极有可能会借鉴北京和深圳的经验。(中国房地产报)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