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推动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的“两场联动”,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由“1+4”制度框架构成。“1”是指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职责分工、权重分配、实施程序、结果运用等重大事项;“4”即4个标准,指的是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布的《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企业质量行为评价标准》《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是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综合考察的评分体系,评价内容由企业市场行为评价和企业现场行为评价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权重的60%和40%。
重庆市目前已完成7轮评价,共涉及评价建筑施工企业2422家、房屋市政项目6907个,采集企业通常行为信息10535条,采集企业现场行为信息58461条,共有978个房屋市政项目运用诚信综合评价在市交易中心招投标并公示。(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