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棚户区改造的要求、任务、原则、政策、规划建设以及组织领导等作出详细部署。明确提出,2013-2017年重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兼顾其它棚户区改造,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55万户以上。
《意见》提出2013-2017年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55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51万户、国有工矿棚改区改造2万户、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1.6万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0.4万户。今后棚户区改造的重心将是城市棚户区改造。
此外,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要求配建总建筑面积10%-30%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这部分住房同时享受中央和省上补贴政策,以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陕西省住建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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