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等级体系。按照“绿黄红”三色等级,因信用较差被评定为C级红色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信用惩戒机制。
《暂行办法》出台后,将对项目的建设单位(含房地产开发、代建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等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包括建设项目信息、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工程建设统计及评价信息。
信息采集完成后,会进行社会公示,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不设定公示期限,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限最低为3个月,最长可达3年。
评级结果将会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养老保障金拨付、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周期性检查和表彰评优等方面对企业产生影响。(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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