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计划,2013年底前完成全市医院的抗震排查和加固工程,2014年底前将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幼儿园校舍加固改造工程,2015年底前将完成抗震能力较差的城镇平房、楼房加固、改造和拆除工作,确保所有建设工程在2020年底前达到抗震要求。
从1月起,北京市120米以上高层建筑以及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需建设强震动监测设施,未建设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规定要求一批建设工程应当建设强震动监测设施,并符合同步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的规定,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主要涉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主干线及大型交通、通信枢纽等城市基础设施主体工程,12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建设工程。(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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