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称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31日接受2013年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
据悉,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项目(自2011年以来获得国家或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获批国家、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称号)、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可再生能源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系统建筑项目)、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项目(2011年以来已安装能耗分类、分项计量装置、稳定运行,并将监测数据传输至东莞市建筑能耗实时监测系统)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且已于2011年以来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常运行1个月以上,单项改造节能率不低于10%)可申报资助,最高可获300万元资助。(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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