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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扬尘排污费将涨3倍 征收对象改为建设单位
发布日期:2013-12-25 字号:[ ]

  近日,南京市物价局、环保局、财政局联手发布南京城市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新规。该新规将于2014年21日起试行,征收标准由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施工面积征收扬尘排污费0.24元,调整到1元,涨了3倍多,同时还将征收对象由施工单位调整为建设单位。

  新修订的征收管理办法,收费总额与环保达标情况挂钩,达标者将不需要缴费;征收对象与责任主体挂钩,原来的征收对象施工单位流动性强、不易征收,调整为建设单位后有利于强化其责任意识,督促施工单位共同做好扬尘治理。(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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