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确保保证金收取依法依规,彻底取消无上位法依据的公路建设保证金。
据了解,交通部将结合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等工作,对保证金收取与清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总结各地专项清理工作情况,对发现问题的省份予以通报;设立举报电话,自2013年12月1日起受理有关投诉。
根据交通部的资料,在现有保证金的种类中,有上位法支持的保证金包括保留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民工工资5种,没有上位法支持的保证金包括安全生产、信誉、工期、资审、低价中标、优质工程、环水水保、质量奖励、廉政、人员履约、竣工资料等。
|